各市、县(区)教育局(语委),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赓续文脉 典耀中华
二、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共设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三、赛程安排
全区诵读大赛和讲解大赛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分别由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承办,赛程分为初赛和复赛,大赛方案详见(附件1、2)。
书写大赛和篆刻大赛由各地、各学校组织参赛者直接登录全国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自主报名参赛,具体参赛事宜以全国大赛官网发布为准。
四、奖项设置
全区设诵读大赛、讲解大赛复赛奖项,获奖数量按照参赛作品的5%、10%、20%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书写大赛和篆刻大赛全区不设奖项,以全国大赛奖项为准。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项赛事,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积极性,精心组织开展初赛。初赛结束后,及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复赛,严格审核把关复赛作品,确保推荐作品质量。作品信息一经提交,不得随意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不得中途替换或增加。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学校于2026年7月10日前分别报送诵读大赛和讲解大赛参赛作品,报送方式及地址详见(附件3、4)。本次大赛坚守公益性原则,不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武利新 0951-5559106
诵读大赛:宁夏广播电视台 伊莉娜 18695133082
讲解大赛:宁夏教育电视台 赵 媛 13909592507
附件:
1.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全区第八届“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4.全区第八届“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附件1
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引领广大师生及社会大众亲近中华经典,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宁夏广播电视台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区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大赛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院校学生组(含中职、高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在华留学生)、教师组(含幼儿园在职教师、在站博士后)及社会人员组(鼓励家庭成员组队、鼓励退休人员组队),共7个组别。每个组别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除社会人员组外,其他组别不得跨组参赛。社会人员组至少有1名社会人员。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优秀图书内容节选,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2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中小学生(含中职)参赛者优先从统编语文教材中选择作品。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二)形式要求。
1.视频规格:参赛作品必须为2026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拍摄需采用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时长控制在3至6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画面、声音清晰,无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为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修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
2.信息规范: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原文作者、参赛组别,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指导教师及所在地等信息。视频文字须使用规范汉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3.版权声明: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中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元素。应该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肖像、图片、视频和音频。若因使用侵权素材引发法律纠纷,尤其是作品获奖后因公益展示等用途导致的侵权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品制作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要求。
1.作品表现:诵读须使用普通话,在诵读基础上参赛作品可借助吟诵、音乐等辅助手段,多元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展现地域、民族语言文化的作品。
2.团队参赛:支持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上限为20人,在整个比赛进程中,团队成员构成一旦确定,不得进行任何替换,出现无法参赛的,减少人员,不得替换。
3.参赛限制:诵读作品的参赛者仅限诵读人员,伴奏、摄像等人员均不作为参赛者。每位参赛者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诵读作品各1件。各组别参赛者不得跨组参赛,同一组别比赛中,个人参赛项目不能超过1项。每个学校或单位在同一组别中的被推荐作品一般不超过2件。
4.指导教师:团体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个人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每个指导教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件,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为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能为参赛者提供专业指导。多件作品获奖的同一指导教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5.作品信息: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作品上传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错误导致发生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四、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诵读大赛的初赛,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教师组(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教师)、职业院校学生组(中职)进行遴选,选送优秀作品上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各市、县(区)报送作品数量合计不超过20件,大学(含高职院校)报送作品数量合计不超过8件,厅直属学校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同时上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作品前参赛者须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诵读常识测评,测评合格方可获得参加大赛资格,于7月10日前完成上报(提供测试通过的截屏)。社会人员组通过“黄河云视APP”网络平台报名参赛,具体要求见参赛说明。
第二阶段:复赛。各地各学校组织初赛后选报的诵读作品,由自治区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围全国大赛的作品,于7月2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入围作品录制。入围作品经自治区大赛组委会确认后,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由宁夏广播电视台组织录制,于7月3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报送作品。宁夏广播电视台组织相关入围国赛选手,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于7月31日前完成。
第五阶段:作品展示。自治区大赛组委会委托宁夏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围绕本届大赛主题,策划推出年度经典诵读大赛优秀作品展播。邀请获奖团体和选手进入直播间参加相关语言类节目访谈,优秀作品将在宁夏新闻广播专栏节目进行展播。
附件2
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中华经典诗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载体,承载着民族文化根脉与精神基因,兼具语言美育、思政浸润、文化传承多重价值。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5年)》工作要求,推动中华经典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生活,全面提升广大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与文化自信,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举办全区第八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承办单位:宁夏电化教育中心(宁夏教育电视台)
二、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设讲解、演讲两个类别。每类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教师)、大学教师组(含高职教师、在站博士后)、小学生组、中学生组、职业学校学生组(含中职、高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在华外国留学生)、社会人员组,共18个组别。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讲解类。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选自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大学语文教材中的规范汉字、成语或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语言文化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汉字、成语、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学生和社会人员应以喜闻乐见的形式阐释作品的意义与价值,鼓励结合地域文化、民族特色、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创新讲解内容。
2.演讲类。参赛者须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经典篇章以及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开演讲。参赛者可自行选题,也可选择以下主题展开演讲:
(1)经典中的智慧与力量。
(2)经典中的成长与担当。
(3)经典的学习与体会。
(4)经典中的家国情怀。
演讲须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生动、感情真挚。演讲文本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引用经典比例不超过20%并注明出处。
(二)形式要求
1.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且为2026年录制,内容需符合“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的主题要求,参赛者需出镜完整展示讲解过程,精准体现诗词的意境、情感与内涵,展现对诗词的深刻理解与独特感悟。
2.视频格式:参赛作品采用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视频码率不低于8M,大小不超过700MB。教师组、社会人员组视频长度为8分钟以内,学生组视频长度为5分钟以内。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参赛者须全程出镜。视频须一镜到底,不得剪辑、拼接,可适当配乐。
3.信息规范: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开头以醒目文字清晰展示作品名称、组别等信息,信息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整个视频中严禁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可识别身份的信息。
4.版权声明: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与讲解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元素。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素材,若因使用侵权素材引发法律纠纷,尤其是作品获奖后因公益展示等用途导致侵权行为,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品制作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要求
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多个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作品上传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因信息错误导致发生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
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诗词讲解作品筛选,遴选优秀作品上报自治区大赛组委会。
各市、县(区)报送作品数量合计(含讲解类、演讲类)不超过20件,大学(含高职院校)报送作品数量合计(含讲解类、演讲类)不超过12件,宁东及厅直属学校报送作品数量(含讲解类、演讲类)不超过3件,同时上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5),参赛者报送作品前须在大赛官网参加语言文字知识及诗词常识测评,测评合格者方可参赛,于7月10日前完成上报(提供测试通过的截屏)。
第二阶段:复赛。
各地各校推荐报送的诗词讲解作品,经过自治区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围全国大赛的作品,于7月2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报送参加全国比赛。
宁夏教育电视台组织相关参赛者,登录大赛官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于8月1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优秀作品展示。
本次比赛优秀作品将在宁夏教育电视台、宁夏教育厅微信视频号进行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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