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语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5〕2号)要求,我省将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辽宁赛区初复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二、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三、赛项组织
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辽宁赛区诵读大赛初赛、讲解大赛初复赛、书写大赛初复赛、篆刻大赛初复赛由省教育厅组织,渤海大学承办。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1-4。
四、赛程安排
(一)辽宁赛区初复赛:2025年4月至7月
参赛者根据赛项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报名参赛。各分赛项承办单位组织赛事评审,完成辽宁赛区比赛的相关工作。
(二)全国决赛:2025年7月至9月
省级优秀作品将被推荐至教育部、国家语委主办的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参赛选手根据赛事承办方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确定决赛获奖名单后,参赛者可通过赛事官网查看和下载证书。
(三)获奖作品展示:2025年10月至12月
教育部、国家语委、省教育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获奖作品通过电视节目、展演、展览等形式进行宣传展示。
五、其他事项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各高校要积极配合赛项承办单位,结合本地区全民阅读活动、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提升赛事参与度,确保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相关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办赛。要整合相关资源,提高赛事质量。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要尽快对大赛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并报省教育厅。
(三)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参与。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以赛事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四)各地各校要结合“书香校园”建设和校园阅读活动,把诵写讲大赛融入全民阅读中,激发广大师生对中华经典的热爱。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师生、群众踊跃参赛。
(五)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六)大赛组委会、辽宁省教育厅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往年已参加该比赛并获奖的各类作品不得再参加本次比赛。
(七)本次大赛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等工作。任何机构或社会组织不得以本次比赛名义开展相关活动。
(八)为保障赛事顺利进行,各市、各高校须为赛事设置赛事联络人,请于5月10日前将赛事联络人备案表(附件5)的电子版(Excel)及PDF盖章版报送至邮箱493117207@qq.com。
(九)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仲理 樊响
联系电话:024-86896341
渤海大学联系人:张强 张丽萍
联系电话:16604166797,0416-3400187
附件:
1.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辽宁赛区初赛方案
2.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辽宁赛区初复赛方案
3.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辽宁赛区初复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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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