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4〕2号)要求,现将参加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
二、大赛主题
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三、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https://jdsxj.eduyun.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赛程具体要求、工作安排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四、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组织方式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属学校负责组织诵读大赛初赛,组织方式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地各高校负责通知诵读大赛初赛通过的参赛者,将初赛通过的作品于6月16日—7月1日期间登录大赛官网上传,详见附件。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初赛不要求各地和各区属学校统一组织,但应当广泛宣传动员参赛对象积极参加,由参赛者直接登录大赛网站自行报名参赛,详见附件。
六、赛程安排
赛程安排包括初赛、复赛、决赛以及展示,具体安排见附件。
七、奖项设置
全国大赛执委会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同时,新疆分赛区执委会设置经典诵读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集体)、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由分赛区执委会统一颁发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区属学校应积极配合,结合各地各校全民阅读活动、青少年读书行动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赛事,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踊跃参加。
(四)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五)全国大赛组委会、新疆赛区执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新疆赛区执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六)全国大赛执委会联系方式:汤老师,010-65592960(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0991-7606166。
附件:
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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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拟入围决赛名单的公示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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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书写大赛入围决赛名单公示及下载附件
2024-08-17